阜阳三区拟划全年和重点时段禁燃禁放区域
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阜阳三区拟划全年和重点时段禁燃禁放区域
近日,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相继发布通告,就禁燃禁放相关事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颍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文峰街道、清河街道、鼓楼街道、颍西街道、京九路街道、三十里铺镇、袁集镇、王店镇、程集镇行政辖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西湖镇、三合镇、三塔集镇行政辖区在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3月10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颍泉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中市街道、周棚街道、阜阳循环经济园区、颍泉经开区、宁老庄镇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伍明镇阜淮高铁线接S421以南区域,城乡统筹试验区全域,闻集镇柳河、幸福沟、老棋子沟、光棍沟连线以北、以东等区域为重点时段(当年12月20日至次年3月10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根据《颍东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河东街道、向阳街道、新华街道、袁寨镇全域;重点时段(当年12月20日至次年3月10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插花镇、正午镇、口孜镇、枣庄镇全域。
此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三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烧大盘香。
颍泉区和颍东区在通告中提出,在禁止燃放区域、场所或者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违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规定的;在露天或者公共区域内燃烧大盘香的,或者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烧大盘香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销售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大盘香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庆典、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对经营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根据《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三区征求意见建议时间均为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分别反馈到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全媒体记者 汪文婕)
编辑: 李谷雨

微信
QQ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