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副市长等职上,刘岚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岚(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岚利用担任贵州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处长,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处长,铜仁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2月26日消息,刘岚被查;6月25日消息,刘岚被双开;8月7日消息,刘岚被逮捕。
经查,刘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岚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贵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刘岚,女,苗族,1973年3月出生于贵州锦屏,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
她曾长期任职贵州省卫生厅,历任人事处副处长、科技教育处副处长、科技教育处处长、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等职,2014年任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处长,2017年任铜仁市副市长。
2021年,她任贵阳市副市长,至被查。
编辑: 叶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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