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突出“四化”目标,扎实开展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绩效评价工作

中安在线  宫晓    阅读 

  为全面掌握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使用效益,提升专项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能,保障基金健康规范运行,近日,祁门县供销社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及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突出“四化”目标,对2024年度以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支持项目组织开展了全面的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内容紧紧围绕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成果、实际效益四个核心维度展开。评价工作不仅关注资金使用流程的合规性,同时重点考察项目的产出效益和长期影响,将项目预期目标完成度、资金支出进度、为农服务能力提升效果综合纳入评价范围,以全面评价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评价方法科学化。采取项目单位自查自评与县供销社监事会组织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注重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保证评价客观公正。通过听取汇报、查阅项目资料与财务凭证、实地勘察项目现场、问卷调查、数据比对分析等多种方法,多渠道收集信息,确保评价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评价指标精细化。指标权重向服务成效、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倾斜,突出结果导向,力求精准反映基金的引导作用和项目的实际效果。依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设置了包含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立体式绩效评价指标。其中:对基层社的评价,强调了“新增服务网点、带动农户数量、农产品购销额增长”三项指标的增量要求;对合作社的评价,细化了“资产增值、盈利提升、品牌影响力”三大发展指标的落实情况考量。

  结果运用导向化。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供销合作发展基金预算安排和项目遴选的重要参考。对评价结果优良的项目实施单位,将在后续各项政策上予以倾斜;对发现问题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及时调整实施内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采取相应措施直至收回资金,并纳入供销信用记录。

  此次系统性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标志着祁门县在加强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精细化管理、推动资金聚力增效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下一步,县供销社将进一步总结基金项目管理经验,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真正融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的全过程、全生命当中。(宫晓)

编辑: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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