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安徽高速收费政策有调整!
3月27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安徽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
将“货车安徽交通卡支付差异化收费 采用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与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结合的方式,全省高速公路对安徽交通卡ETC套装货运车辆支付通行费给予八五折优惠。”调整为:“ETC套装货车支付差异化收费 对所有安装ETC套装货车实行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选取省内可调整优化的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按照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原则,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除此之外省内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九五折优惠”。
“高速公路客运班线车辆差异化收费 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安徽交通卡ETC套装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省内高速公路实际通行费八五折优惠”调整为:“9座(不含9座)以上ETC套装客车差异化收费 对此类客车实行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选取省内可调整优化的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按照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原则,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除此之外省内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九五折优惠”。
调整后的差异化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实行八五折差异化收费政策路段见下图。
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期暂定一年,期满前将综合评估实施效果和路网流量变化,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调整差异化收费政策路段。
编辑: 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