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终本清仓”持续“升温”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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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终本”不是终点。9月6日,砀山法院妥善执结一起终本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曹某某主动将全部案款1.6万余元缴至法院,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9月3日接申请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现正在上海某处,执行干警立即安排行程赶往线索地与申请人汇合,经过几个小时的蹲守和查找,被执行人迟迟未出现在租住房屋。执行干警再次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被执行人,使用位置共享发现被执行人正在外地,执行干警将预罚款通知书发送给被执行人,并告知继续抗拒执行法院将采取的强制措施。此时,被执行人“慌了”,请求法院给予其筹款时间,待自己从外地返回后立即缴纳案款。
群众诉求无小事,件件执行牵民心。砀山法院持续以“终本清仓”为目标,全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性化解,有效打通执行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以执行纾民困,解民意,护民生。
编辑: 姚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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