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法院:终本不终案 欠款终偿还

安徽法治报      阅读 

  8月21日,凤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偿还了10年前的8万余元欠款,该案顺利执结。

  2014年4月至11月期间,被告徐某某从安徽凤阳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包装公司)赊欠纸箱货款累计81911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某包装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徐某某及其妻子左某未按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某包装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查询,徐某某名下仅有零星存款,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承办法官与某包装公司沟通,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对于此类案件,终本团队定期就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表示,案件终本并不意味案件结束。

  凤阳法院 “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行法官再度将本案列入重点攻坚目标,8月21日,经过“执行110”干警反复排查和调查分析,得知徐某某和左某在滁州市南谯区某地的线索,便火速集结,迅速赶往现场,最终成功找到两人。执行干警现场释法明理,并告知如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徐某某、左某当即主动履行,该案顺利执结。(通讯员 许聪 记者 吴文珍)

编辑: 程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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