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专项行动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 

  执行有力,民生有依。为全面落实全省“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会会议精神,结合“徽动执行”专项行动工作安排,8月28日,枞阳法院再次组织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专项集中行动,本次行动目标明确,重点攻坚一批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终本”案件和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将一纸裁判变成“真金白银”,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案例一

  “孙某某,现在向你宣读拘留决定书。”行动当天,一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吴某某与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年孙某某向吴某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借款到期后,吴某某通过多种方式催讨,孙某某均拖延未付。无奈之下,吴某某遂诉至枞阳法院。枞阳法院经审理,判决吴某某胜诉。但判决生效后,孙某某仍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执行事务中心对孙某某名下财产提起了网络查控,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孙某某踪迹全无,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执行干警依法将孙某某纳失、限高,并继续寻找孙某某的踪迹。行动当天,执行干警确定了孙某某的行踪,随后便赶赴现场,将其拘传至执行局。在执行局内,孙某某仍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枞阳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并于当天送拘留所执行。送拘途中被执行人迫于拘留压力,联系其亲属主动履行案款1万元,剩余案款分期履行归还,与吴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出清”。

  案例二

  同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化解。2021年黄某甲曾先后多次向黄某乙购买材料,共计货款45070元未付。嗣后,经黄某乙多次催讨未果,将其诉至枞阳法院。枞阳法院经依法审理,判令黄某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黄某乙4507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甲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并且逃到外省隐匿其行踪,专项行动期间,通过黄某乙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得知黄某甲名下的汽车出现在江西省吉安市,执行干警立即采取措施,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当地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请求,当地法院快速响应,同意异地协助,随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吉安市,与当地法院联合拘传被执行人黄某甲到执行局内,在执行局内,黄某甲态度强硬,仍不配合履行,执行干警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执行高压,黄某甲态度软化,与黄某乙重新协商,黄某甲当场支付了全额案款,一起案件得以执结。

  案例三

  与此同时,另一队执行干警也顺利腾空房屋,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顺利腾退房屋近2800平米。

  枞阳县某饭店与张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枞阳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腾空房屋,并返还租赁房屋、场地(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以部分物品的权属存在争议为由,拒绝腾空涉案房屋,枞阳县某饭店遂向枞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执行干警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先后四次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张某某最终同意自行腾空租赁场地。行动当天,在执行干警的现场督促下,张某某将其租赁的场地全部腾空,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彰显。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共搜查28户,腾退房屋2800余㎡,拘传12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人,执行完毕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8件,执行到位金额30余万元。接下来,枞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以充分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为己任,走好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周正大 朱燕)

编辑: 程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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