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发布最新提醒!
合肥医保发布最新提醒
↓↓↓
2023年集中参保期已经进入倒计时
参保后您享受哪些待遇保障呢?
一起来看↓
一、参保缴费
缴费时间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
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筹资标准
2023年个人缴纳380元
二、医保待遇
(一)门诊待遇
1.基层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150元。高血压、糖尿病的“两病”患者在基层门诊用药另外可分别享受360元、480元用药保障。
2.大额普通门诊: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累计500元(单次200元进入累计)以上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
3.慢特病门诊:患有省统一规定的高血压、冠心病等74种病种,报销待遇参照住院报销比例,每个病种设定年度报销限额。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慢特病门诊待遇。
(二)住院待遇
在各级具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规定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30万元。
三、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不区分病种。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和慢特病门诊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1.5万元以上费用自动进入大病报销;按金额分段累计,报销比例60%-85%,不设年度限额。
四、异地就医
市域外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的,应在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备案过后可以异地联网直接报销结算;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起付金额增加、报销比例降低。
参保快速通道
关注“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服务”栏目里的子菜单“医保服务”,即可进入缴费页面,如下图所示:
编辑: 黄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