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141人!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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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肥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经核准,合肥市肥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1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肥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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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25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2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4月27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政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5.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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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嘉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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