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出台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细则

亳州晚报  张珍 郭学彬    阅读 

  近日,亳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亳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亳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促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的,从事编程、机器人、科学实验等科技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实施细则》,亳州市将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明确审批流程、资金监管等具体内容。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建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设立名录库和机构台账,对在办学资质、办学行为、资金监管、疫情防控、平台完善等方面符合规范要求的培训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定期公布、动态更新,有效期为一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并报科技主管部门备案,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费用结转采取“一课一消”、按进度支付的方式进行,杜绝“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同时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公布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八项内容。(记者 张珍 通讯员 郭学彬)

编辑: 胡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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