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美消费·芜优乐购”数字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

市商务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3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商务局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外宣办主任  刘权胤

  发布人:市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何红旗  市财政局金融科郭琼  市文旅局产业发展科陈祖富   市商务局流通发展与电子商务科后西金

  文字实录


  刘权胤:

  各位媒体老师: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了提振市场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我市的消费市场加快恢复,我们决定自6月26日起,开展“皖美消费·芜优乐购”数字消费活动,今天为了让大家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本次活动的相关情况,我们邀请了市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何红旗同志,市财政局金融科科长郭琼同志,市文旅局产业发展科副科长李祖富同志,市商务局流通发展与电子商务科后西金同志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经济报、安徽法制报、中安在线和芜湖传媒中心所属的各媒体,欢迎大家的到来,首先我们请何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何红旗:

  媒体朋友们、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挖掘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总量扩大和质量改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将从6月26日开始实施“皖美消费·芜优乐购”数字消费活动。

  一、活动主要内容

  本次“皖美消费·芜优乐购”数字消费活动坚持公正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政府与商家、平台合作发放消费券模式,按照“政府补贴一点,商家让利一点,平台支持一点”的原则,进一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促消费、稳增长。“皖美消费·芜优乐购”数字消费活动投入财政资金约1.2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2000万元,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自行开展消费专项活动,与市级资金共同形成促消费联动效应。目前镜湖区已发放2轮次共计500万元数字消费券;繁昌区发放了450万元数字消费券,南陵县发放了300万元数字消费券,弋江区发放了1000万元数字消费券。

  同时,引导参与活动的企业开展优惠促销,形成财政资金与企业让利叠加效应,充分放大乘数效应,加速消费回暖,提振消费信心。预计参与活动的商家让利1.2亿元,消费补贴和让利总额可达2.4亿元。

  具体包括四大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芜优美宿”、“芜优美食”行动。鼓励住宿、餐饮企业提供特色住宿餐饮产品和优惠,引导市民和游客住酒店、进餐厅,让群众住得顺心、吃得开心。

  二是开展“百货热购”行动。鼓励商贸企业开展各类特色促销活动,鼓励市民进超市、逛商场,让群众买得欢心。

  三是开展“家电升级”、“家居换新”行动。鼓励家电、家居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推动家用电器智能化、绿色化,建材环保化,让群众用的安心。

  四是开展“欢乐芜湖·畅游江城”行动。鼓励景区、景点推出优惠举措和主题活动,推动市民和游客进景区、进景点,让群众游得舒心。

  二、消费券的发放对象

  此次消费券面向全体在芜人员发放,以及外地来芜人员。也就是说只要人在芜湖,都可以使用智能手机在“支付宝app”上申领消费券消费使用。

  三、活动起止时间

  此次活动周期为2022年6月26日至7月10日。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分两轮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电子消费券,每轮消费券发完即止。用户可通过支付宝“皖美消费·芜优乐购”数字消费活动专区登录抢消费券,活动期间,每人每发放轮次限抢一个消费券券包。原则上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消费券领取后15天内有效,本次活动仅限参与活动的商贸企业、旅游企业的线下实体店,可叠加其他优惠使用。

  6月26日上午9:30开始发放,发放首批消费券1000万元金额,30.4万张消费券。

  第二轮适时择机发放(具体金额与消费券数量以实际发放为准)。

  四、消费券如何使用

  消费者领到政府消费券后,可在参与活动的商贸企业、旅游企业的线下实体店里消费使用,具体商家名单,在支付宝app活动页面可查询。

  消费券面额分为150元、100元、60元、30元、20元五种。

  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50元消费券(首轮0.4万张);消费满3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首轮1万张);消费满2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首轮4万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30元消费券(首轮10万张);消费满7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首轮15万张)。

  活动期间,在芜居民凭消费券在商贸企业、旅游企业的线下实体店处消费时,消费金额达到满减要求自动扣减消费券,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最多可以使用1张券。如申领的消费券在领取后15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进入下一轮发放。

  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如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在消费券有效截止日期内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该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谢谢大家!

编辑: 程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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