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专项行动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  檀美玲 合建宣    阅读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5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有效遏制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态势,根据合肥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自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六十天”专项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坚决遏制当前事故高发态势,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各企业力争“零死亡”。

  按照要求,各项目应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观看事故警示案例及安全教育短视频,学习典型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并在醒目位置张挂安全标语,营造氛围,广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鼓励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在项目显著位置公开本项目隐患举报受理电话。同时积极开展全员隐患排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每日调度检查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

  各企业应开展安全法律规章制度宣贯,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好《安全生产法》,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活动。所有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机构每周应对本单位在肥项目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检查;企业(在肥)分管负责人每周检查本单位项目不应少于4次;企业(在肥)主要负责人每周检查本单位项目不应少于2次。

  各级主管部门应对《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合建质安〔2022〕5号)进行再宣贯、再部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明确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每日由领导带队开展巡查,重点检查项目、企业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作出停工、通报、罚款、暂扣证照等处罚。每周发布检查通报,通报处理一批差企业、差项目。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各县区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每周不少于1次互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受检县区及市城乡建设局;由受检县区督促受检企业及时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理;市城乡建设局跟踪督办。

  集中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对事故单位从严从快处理。若发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企业在全市承揽的所有项目一律停工3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教育学习,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经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合格方可复工。事故企业限期禁止在肥承揽新的业务。相关责任人员触犯刑律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檀美玲 合建宣)

编辑: 章嘉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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