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信用惩戒显成效 主动到庭忙履行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曹友喜    阅读 

  10月19日上午,被执行人卞某的委托代理人带着10万元现金来到执行局,主动将卞某拖欠6年之久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

  2015年8月,申请执行人芮某、王某之子芮某甲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谯城区魏岗镇与十八里镇交叉口处,与卞某停放在路边的无号牌“东风”牌货车发生碰撞,致芮某甲受伤。事故发生后,芮某甲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卞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卞某赔偿芮某甲的父母(芮某、王某)各项损失十余万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卞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7月,芮某、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对卞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卞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对卞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黑名单信用惩戒措施,由于信用惩戒措施给卞某在生活上带来不便,在工作上造成很大的困扰,经过深思熟虑后,卞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协商还款事宜。最终,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该起涉民生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编辑: 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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