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模式”闪耀生态文明之光
奋进新征程 再创新辉煌·红色记忆
“新安江模式”闪耀生态文明之光
6月3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歙县和浙江淳安县两地党员环保志愿者再次携手,在歙县深渡镇举办“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活动,将3万尾成鱼和2万尾鲢鳙鱼苗投放新安江中。
新安江发源于休宁县六股尖,是安徽省内的第三大水系,也是浙江省最大的入境河流和长三角重要的战略水源地。 2012年,财政部、原环保部、安徽省、浙江省正式签订《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每轮试点3年,以皖浙两省跨界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四项指标为考核依据,首轮设置补偿资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亿元拨付安徽省,皖浙两省各出资1亿元,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拨付给安徽1亿元,否则相反。此举开全国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先河。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习近平总书记当年亲自倡导和推动的全国首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试点启动以来,皖浙两省高位推动,将试点改革列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系统谋划、协商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方面协同发力。安徽省把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建设生态强省的 “一号工程”,在市县政府分类考核中,把黄山单独作为四类地区,加大生态环保、现代服务业等考核权重,引导支持黄山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新安江流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呵护一江清水。 (资料照片) 记者 潘成 摄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试点以来,黄山市累计投入180亿元,着眼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在全省首创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回收等“七统一”农药集中配送模式,扎实推进化肥农药替代行动,全域推广“粘虫黄板+生物农药+生态农艺”绿色防控,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关闭搬迁124家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实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处理等PPP项目,推进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关停污染企业220多家,拒绝污染项目190多个,优化升级项目510多个;新安江干流全面退捕禁捕,岸线退耕还林还草,沿江5993只网箱全部退养。目前,黄山市退耕还林36万亩,森林覆盖率由77.4%提高到82.9%,新安江流域湿地、草地等自然生态景观占比达85%以上,以“万亩林海”涵养了“一江清水”。
到去年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三轮圆满收官。纵观三轮试点,每轮试点呈递进层推进,水质标准更高、考核标准更严、创新项目更多。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强化公民环境意识,“生态美超市”等创新举措,促进了自然生态“外在绿”与生产生活方式“内在绿”有机统一;推动了上下游生态共治、产业共融、交通互联、民生共享,皖浙一号旅游风景道、杭黄绿色产业园等合作项目,探索出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有效路径。
“新安江模式”取得了显著的综合效益:一是生态效益显著,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并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每年向千岛湖输送近70亿立方米高质量清水,千岛湖水质实现同步改善。二是经济效益递增,经原环保部环规院评估,新安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达246.5亿元,水生态服务价值64.5亿元。三是社会效益凸显,试点工作入选2015年全国十大改革案例和中组部“攻坚克难案例”。四是制度效益放大,试点工作写入党中央国务院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纳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新安江模式”在全国其他10个流域、15个省份复制推广。从今年起,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升级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记者 吴江海)
编辑: 章嘉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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