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导 房屋占用人主动搬离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 

  9月16日,涡阳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合肥市肥东县,准备对被执行人吴某名下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房屋占用人陈某主动搬离。

  2016年2月,吴某因参与某工程建设,资金短缺,从牛某处借款50万元,并约定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2017年2月起吴某未再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也未归还本金,牛某遂将吴某诉至法院。吴某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牛某申请强制执行。

  涡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吴某名下位于合肥市肥东县的一处房产,但均以无人竞拍而流拍,因此,申请人牛某申请以物抵债——即用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偿还。然而,被执行人的前妻陈某一直在该房屋居住,以各种理由拒绝腾空房屋,致使房屋迟迟无法完成交付。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9月16日,涡阳法院执行干警邀请当地公证处工作人员一起前往该房屋处,准备强制腾空。在开始强制腾空作业前,执行法官再一次做被执行人前妻的思想工作,向其释法析理,劝其自主搬离房屋。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的劝导下,陈某表示愿意搬离房屋,并和申请人协商,将房屋内家具、家电等物品折价两万元给申请人。

  在和申请人达成协议后,陈某主动交出房屋钥匙,承办法官将钥匙交付给申请人。

编辑: 郁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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