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出台实施意见 防止贫困群众因灾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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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近日印发《关于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实施就业帮扶、产业帮扶等措施,防止贫困群众因灾致贫返贫。

  阜阳市强化就业服务,开展技能培训。根据成功转移就业贫困户及边缘户劳动力人数,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补助;沿淮行蓄洪区周边未受灾情影响的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及各类企业吸纳沿淮行蓄洪区贫困户及边缘户劳动力就业,稳定2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依托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沿淮行蓄洪区接受全日制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及时兑现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2000元国家助学金及3000元家庭补助等扶持政策,在此基础上由所在学校对每生再补贴2000元生活费。各地还相继开发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

  该市加大金融支持,促进消费扶贫。对沿淮行蓄洪区内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因灾损失,在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农业保险赔付后仍有差额的,县级可安排扶贫资金予以补齐。对沿淮行蓄洪区带贫农业经营主体租用国有、集体厂房等设施设备的,减免租金至今年12月。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电商企业等帮助收购销售沿淮行蓄洪区贫困户自产农产品,对收购灾区贫困户自产农产品达到2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收购额给予10%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阜阳市还对沿淮行蓄洪区贫困劳动力创办企业注册成功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创业奖励。为创业者提供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政府贴息贷款。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或“接您回家”创业园区,获批后按120万元标准予以资金支持。

编辑: 许慧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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