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水阳江、老郎川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落地实施
近日,宣州区与宁国市、郎溪县与广德市分别签订水阳江、老郎川河流域上下游横向地表水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水质优于考核目标,下游向上游“付款”;水质不达标,则由上游“倒贴”。两份协议的补偿断面分别设定为钟鼓滩市控考核断面和狮子口国控考核断面。
建立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今年市委、市政府将“探索建立水阳江流域和老郎川河流域上下游横向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列入全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着力形成“谁保护、谁受益”的长效激励导向,让护水者真正得实惠。此次两份协议的正式签订,标志着这项改革任务从“任务书”变为“施工图”。
“和全省统筹的补偿机制不同,这次的两份协议更讲求因河施策、对症下药。”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协议在常规四项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基础上,精准锁定流域特征污染物。考虑到宁国市近年来工业发展带来的含氟废水排放问题,钟鼓滩断面新增氟化物指标;总氮是水体富营养化的关键指标,为切实维护南漪湖水生态环境安全,老郎川河断面新增总氮指标。
补偿力度也明显加大。两个流域的协议均设置7档阶梯式补偿标准,上下游最高补偿金额达800万元。奖惩分明的阶梯式补偿机制,以真金白银压实上下游共保联治责任,倒逼上游从源头管控重污染项目、优化产业结构。
协议还为突发污染“单列账”。发生人为干扰监测站点事件且由上游造成的,上游当年另补偿下游100万元;发生突发性水体污染事件并造成下游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的,按一般、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上游分别另补偿下游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其中,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性水体污染事件的,不免除责任方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且不予发放当年横向生态补偿金,以最严格制度守住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
从“各管一段”到“共治一江”,协议的落地明确了水质考核指标和超标赔付责任,推动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让“护水不白干、超标要掏钱”从一句承诺变成可核算、可兑现的硬约束,为守牢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促进流域上下游地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注入了新动能。
编辑: 赵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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