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

合肥晚报      阅读 

家庭提取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合肥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


  9月20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的通知》,自9月24日起,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有自住住房,持有房屋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以上,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

  提取时,按照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中建筑面积1000元/㎡的标准计算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人限提一次,每个家庭仅支持一套住房办理提取,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按装修提取过一次公积金,现在是离异单身,我可以用其他房屋再取一次吗?”答案是不可以,每人限提一次,不随婚姻关系的变动影响提取次数。

  为什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额度上限仅10万元,低于其他城市15万-20万元的装修提取额度上限?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额度上限的确定是根据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要求、资金结余状况等多重因素做出的选择。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长期处于高位(当前为93%),为二级预警状态,装修提取额度上限受到‌个贷率制约;加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提取额长期占缴存额的75%左右,资金流出压力大,暂不具备支持更高上限额度的条件。

  对利用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一经查实将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人住房所在区域范围扩大至全省行政区域内。

编辑: 黄曼曼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新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