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严防“微腐败”酿成“大祸害”

中安在线  金丽娟    阅读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深刻论述,一针见血点明基层腐败的现实危害,为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指明了方向。

  认清危害本质,方能正视微腐之弊。长久以来,部分基层干部存在认知误区,片面认为基层权力微小、岗位普通,偶尔的人情往来、细微的利益侵占无关紧要、无伤大局。殊不知,基层是联系群众的最前沿,也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所有履职行为都直面群众、关乎民生。低保救助、惠农补贴、集体资产、村级工程等民生领域的微小权力,看似不起眼,却直接牵动群众切身利益。一次敷衍履职、一次优亲厚友、一次吃拿卡要,都是对群众利益的侵害。微小的腐败看似体量不大,却会持续消解群众信任、透支党政公信力,日积月累便会从“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最终酿成侵蚀执政根基的严重祸患。

  扎紧制度牢笼,方能筑牢权力之堤。整治基层微腐败,思想自律是基础,制度约束是根本。基层治理深陷熟人社会桎梏,人情干扰多、监督难度大、监管盲区多,仅靠干部自觉难以杜绝权力跑偏。想要管住基层小微权力,必须以制度立规矩、以规则划边界。要全面梳理基层权力清单、规范办事流程、公开履职细节,让各项惠民政策、资金使用、项目决策全程透明、可查可溯。同时紧盯廉政风险关键环节,补齐监管漏洞、压缩寻租空间,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从源头铲除微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强化常态监督,方能守住廉洁底线。纠治微腐败、整治基层歪风,贵在久久为功、重在抓早抓小。基层腐败问题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反复性,绝不能松懈麻痹、放任不管。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监督触角下沉至治理末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杜绝小错积大过。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直面群众诉求、严查违纪乱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引导基层干部严守小事小节、坚守初心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清风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基层小微权力关乎民生冷暖、连着党群民心。面对微腐败隐患,唯有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常态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规范化管控基层小微权力,方能持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 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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