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个月优良天比例超八成 合肥财政高质量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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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了解到,为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合肥财政聚焦水环境、空气质量、十大湿地及公益林等领域,扎实推进多元生态补偿体系建设。截至7月底,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4%,优良天数比例83%,同比提升8个百分点。

  合肥市设立省级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和龙河口引水工程水生态补偿。2026年,合肥市拨付大别山区及龙河口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1.2亿元,2014年以来累计拨付6.6亿元,支持大别山上游地区实施流域环境整治及保护项目,跨市界考核断面监测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建立全市范围地表水断面双向补偿机制,纳入补偿范围考核断面100个,2026年拨付县区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0.5亿元,专项用于县区水污染整治、水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等。

  合肥市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机制,按照年度目标实现情况,以1500万元为上限分配激励资金。2026年拨付大气生态补偿资金615万元,专项用于辖区大气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同时,合肥市成功入选安徽省首批“十五五”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支持范围,2026年已争取中央大气专项资金5亿元。

  合肥财政每年安排近0.4亿元,用于支持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对土地流转和湿地管养给予财政补贴,将市级管养补助资金中的20%,按湿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考核结果分配,提高湿地利用率,实现“湿地+”协同发展,2022年以来累计下达十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7亿元。同时,在现行中央、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基础上,合肥市级每年安排152.2万元,对非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按照15元/亩进行提标奖补。

编辑: 黄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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