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蚌埠发布      阅读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常言龙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常言龙请求辞去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常言龙辞去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鹏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

  常言龙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陈龙胜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家敏为市司法局局长;

  平云翔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吴永彬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金胜庆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桑力刚的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方扬清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朱伟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郭菲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彬彬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张家敏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施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 詹子系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新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