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常言龙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常言龙请求辞去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常言龙辞去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鹏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
常言龙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陈龙胜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家敏为市司法局局长;
平云翔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吴永彬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金胜庆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桑力刚的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方扬清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朱伟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郭菲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彬彬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张家敏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施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 詹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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