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时评:广告引证划红线,“认知公平”不能缺位
“细分赛道销量第一”等广告定语常令人迷惑,大字抓眼球、小字藏限制,消费者屡屡吃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首次为广告引证行为划下红线。2025年广告业收入首次突破2万亿元,这份文件的意义不止于规范广告语,更在于捍卫长期被忽视的“认知公平”。
所谓认知公平,指消费者在信息接收与理解过程中享有的平等权利。广告本应是降低信息不对称的桥梁,但当“Z世代二次元国风手办细分市场用户满意度第一”这样的定语以极快速度从主播口中倾泻而出,当“10户中国家庭,7户用xx”的大字下方藏着几乎难以辨认的极小字号,广告就从信息传递工具蜕变为认知壁垒的构筑者。这种“文字陷阱”并不直接撒谎,而是利用人类认知的有限性,在消费者的注意力盲区里植入误导。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算计正在从个案演变为行业生态。化妆品、科技产品、功能食品等新消费赛道,几乎形成了“无引证不广告”的依赖症。第三方数据、检验结论、统计排名被精心包装成“科学背书”,实则沦为营销话术的装饰物。一些企业把资源投入在“如何把话说得更漂亮”上,而非“如何把产品做得更好”。这种“拼文案”而非“拼产品”的内卷,本质上是对商业创新的逃避。长此以往,市场不是在奖励优质产品,而是在奖励更会“包装”的话术高手。
《指南》的突破性在于,它将监管逻辑从“内容真实”的单维审查,拓展为“内容真实、形式公平、实质正义”的多维治理。要求补充说明与主宣传语同等醒目,要求直播口播中限制性条件的阐述时间不得明显短于主体信息,要求省级行政区域作为地域范围的底线。这些看似技术性的条款,实则是在重建商业表达的伦理底线:信息不仅要存在,还必须能被有效接收;广告不仅要合法,还不能在实质上造成消费者的认知偏差。
广告业早已不是简单的营销辅助手段,而是贯穿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商业基础设施。当这个基础设施充斥着经过精密设计的认知障碍,整个市场的运行成本都会上升。消费者需要花费更多时间辨别真伪,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应对信任危机,监管者需要耗费更大精力查处违法。《指南》的价值,正在于通过制度设计降低这种系统性摩擦。它让“合规”变得可预期,让“真实”成为最划算的商业策略,从而引导企业从“话术内卷”转向“产品竞争”。
今年前5个月,全国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5万件,处罚没款6929.89万元,这组数据传递出清晰信号:广告引证的“文字游戏”时代正在落幕。在注意力经济日益深化的今天,每一个市场参与者都应当意识到,认知公平不是对商业创新的束缚,而是数字消费社会得以健康运转的底层协议。只有当消费者看得清、听得懂、不必在广告的迷宫里弯弯绕,商业信任才能从消耗品变为可积累的社会资本。
广告最终要回归的,不是修辞的艺术,而是真实的艺术。(王志高)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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