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核销进度位列全省首位
近日,记者从宣城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自今年1月正式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工作,该政策实施期限持续至2026年12月。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成功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32454张,核销29633张,累计服务老年群体30169人次,核销总金额达2024.44万元,有效带动全市养老服务消费总额6163.83万元,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核销进度位列全省首位,政策落地成效显著。
此次消费补贴的对象以失能等级为判定标准,面向60周岁及以上、经专业统一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已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居家和社区养老提升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申领范围。
老年人失能等级需由专业评估机构,严格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开展评定,评估结果共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针对评估结果实行差异化费用政策: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申领专属“评估消费券”抵扣费用,最高可抵扣100元评估费用;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老年人,本次评估所有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为帮助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建议有需求的老年人可先通过“民政通”小程序内的“能力等级自评”功能完成初步自测,再根据自测结果决定是否申请官方正式评估。
本次消费补贴适用场景覆盖居家、社区、机构三大养老服务领域,全方位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其中机构养老服务涵盖两类服务类型,一是入住养老机构30天以上的长期养老服务,二是30天以内的短期喘息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六助”服务为核心,包含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六大基础服务,同时覆盖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专项养老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居家养老护理员若归属于已入库养老服务机构或具备养老服务资质的家政企业,其服务费用可使用消费券抵扣。
本次补贴统一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不发放现金,全程通过“民政通”小程序、官方App线上发放至老年人注册账户。消费券仅限抵扣指定养老服务费用,无法提现、套现,不得用于购买米面油等实物商品。电子消费券可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按比例进行抵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50%,机构养老服务补贴40%,每人每月最高可补贴800元。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线上注册账号、申请能力评估、领取电子消费券、核销电子消费券。
编辑: 赵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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