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芜湖新规护航群众住房安全

中安在线  樊丽丽    阅读 

  中安在线客户端讯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为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芜湖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出台《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7月23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和《细则》进行政策解读。

  据介绍,《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六章二十九条,由总则、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附则六部分组成。《条例》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确保全市房屋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统一体系;对房屋的消防、电梯、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以及违法建筑的处置作出指引性规定。

  《条例》明确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确定原则及义务,明确委托鉴定的情形和委托鉴定的主体,规定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禁止行为,严禁出租或将危险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及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活动。

  在强化监督管理方面,结合芜湖市实际,对不同主体违反《条例》有关规定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数额。设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违反禁止行为的行政处罚,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的行政处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拒不治理的行政处罚和违规出租或将危房用于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细则》自2026年7月3日正式实施,共二十六条,对《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强化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措施、细化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要求、完善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措施。

  《条例》及《细则》的落地实施,标志着芜湖市房屋安全管理进入权责清晰、监管严格、处置高效的新阶段。针对市民关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要在保障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支撑危险房屋的及时治理、实现紧急情形的快速响应三方面发挥作用。住宅小区房屋楼顶、外墙、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电梯、消防、给排水等共用设施设备,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均可依规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从而有效解决房屋公共区域老化失修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针对区分所有权房屋涉及公共区域的危房维修、加固治理等工作,可依法启用维修资金,有效破解多业主共有部位“分摊难、筹资慢”的痛点,推动房屋结构性安全隐患尽快消除。芜湖市已配套细化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机制,对外墙脱落、消防瘫痪、电梯故障等八大危及人身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形,简化审批流程、快速拨付资金,推动安全隐患极速处置。同时,通过专户存储、智慧监管、公开公示的管理模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全面衔接新规房屋安全常态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守护群众居住安全。(樊丽丽)

编辑: 贾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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