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
阜阳日报
记者 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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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6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
《通知》明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每人每月791元,临泉县每人每月789元,太和县每人每月794元,阜南县每人每月789元,颍上县、界首市每人每月80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每人每月710元,临泉县每人每月704元,太和县每人每月735元,阜南县每人每月669元,颍上县、界首市每人每月762元。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也相应调整。城市特困人员方面,颍州区每人每月不低于1330元,颍东区不低于1124元,颍泉区不低于1324元,临泉县不低于1026元,太和县不低于1228元,阜南县不低于1130元,颍上县、界首市不低于1047元。农村特困人员方面,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每人每月不低于923元,临泉县不低于916元,太和县不低于956元,阜南县不低于870元,颍上县、界首市不低于991元。
此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全护理标准、半护理标准、全自理标准。《通知》要求,确保新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在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缺口部分由县级财政足额配套。
编辑: 赵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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