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出台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为 “呼风唤雨” 立规矩
7月21日,《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安徽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即将迎来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护航”。
为什么要立法?两大现实需要
为什么要专门为人工影响天气立法?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人工影响天气作为气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农业生产、支持防灾减灾救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条例》,是推动气象事业发展、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是推动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于2002年公布施行、2020年修订,确立了基本制度框架。我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本省气候特点和气象灾害防御需求,扎实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制定《条例》,细化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等规定,总结提炼我省在跨区域协同作业、作业地点建设等方面的成熟经验,有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条例管什么?5章29条划出“硬杠杠”
《条例(草案)》共5章29条,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大方面:
一是明确政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实施作业;鼓励和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加强区域协作,实行区域间的动态监测和联防联控。
二是加强统筹谋划,规范作业流程。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作业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实施作业的情形;完善作业基础条件,加强作业指挥系统、作业队伍和作业地点建设;规范空域申请、作业管理、公告、相关保障等流程。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强化安全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管理;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作业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规范弹药运输、存储以及作业设备采购、登记管理、检修等环节。
从“呼风唤雨”到“依法作业”,这部条例的出台,将为安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也让防灾减灾救灾多了一把“法律利器”。(记者 汪乔)
编辑: 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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