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时评:批量围猎街头小店,谁在助纣为虐?
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引发广泛关注。一家无美发业务、仅两名员工的英国公司,起诉国内多家乡镇理发店商标侵权。法院一审认定其“意图通过维权诉讼获取不正当利益”,构成权利滥用,驳回全部诉求。这一判决彰显了司法打击恶意诉讼的决心,但也撕开了“批量围猎”街头小店乱象的一角。

梳理案情,一条分工明确、运作成熟的灰色产业链清晰可见。部分机构或个人通过低价囤积商标,随后授权给境外空壳公司,再由其关联律所发起大规模诉讼。这种“低成本注册—批量诉讼—高额索赔”的模式,将本用于激励创新的商标制度,扭曲为收割小微企业的“工具”。
此类案件的受害者,多为抗风险能力极弱的个体工商户。他们法律知识匮乏,诉讼精力有限,面对突如其来的传票和高额索赔,往往陷入“不胜诉即破产”的困境。这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侵害,更是对基层经济活力的蚕食。街头小店作为城市经济的“毛细血管”,若因恶意诉讼频频闭店,将严重损害社会的创业信心和市场预期。
反思案件,除了谴责投机者,更需追问谁在“助纣为虐”?
从制度层面看,商标注册的审查机制仍有待完善,对“恶意囤积”行为的甄别和惩戒力度不足,导致违法成本远低于收益。
从监管层面看,跨部门协同治理存在滞后。当一家公司持有数百枚商标却无实际经营,当律所与外方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监管部门应更早介入,而非仅仅依赖司法的事后纠偏。
此外,部分中介机构的推波助澜也不容忽视,它们利用信息差,将法律漏洞转化为牟利工具。
张家港法院的判决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要彻底铲除乱象,还需系统施治。立法上,应进一步细化“权利滥用”的认定标准,提高囤积商标的持有成本;司法上,应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机制,让恶意诉讼者得不偿失;行政上,市场监管与司法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恶意注册“黑名单”制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必须坚决遏制商标权的异化,确保法律回归保护创新、维护公平的本源,让街头小店在阳光下安心经营,让市井烟火气生生不息。(丁辉)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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