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就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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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重视网友关切,大伙儿想要解决的民生民计相关留言,我们都会一一收集、梳理,尽快与有关部门沟通督办。
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哪些医疗费用可以网上直接结算?
市医疗保障局: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可使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有效就医凭证在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直接结算类型包括门诊慢特病、普通住院、个人账户使用;其中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的,另外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您可以工作日咨询宣城市医保中心,电话:0563-2830092。
安徽医保现在能跨省共济吗?我是安徽的职工,我女儿参保在南京。
市医疗保障局:
当前省内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可正常使用,绑定共济关系后,可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支付就医购药个人自付及参保缴费费用。但因您女儿在江苏南京参保,属于跨省参保情形,现阶段医保家庭共济政策暂不支持跨省结算。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与宣城市医保局联系,联系电话:0563-2830095。
生育补助金领取要求
市医疗保障局:
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号)(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参照当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分娩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 参保人员离职后,3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且缴费月份不间断,则不设待遇等待期;3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处理。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规范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6〕11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文件规定: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职工医保缴费率与参保地企业费率(含单位费率及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的,享受参保地企业女职工同等生育保险待遇;缴费率低于参保地企业费率的,按现行规定享受待遇。
根据省医保局对职工生育新政策答复口径:1.在各统筹地区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前,对于在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4月底之间分娩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符合各统筹地区原领取生育补助金连续参保月数的情况下,可按现行规定享受生育补助金;不符合各统筹地区原领取生育补助金连续参保月数的,按各地规定执行。2027年5月1日及以后,不再保留生育补助金相关政策。2.在各统筹地区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后,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27年4月底之前分娩,未满足按企业费率连续缴费10个月条件的,(1)满足连续缴费10个月,但未满足10个月企业费率的,可通过补差满足条件后享受生育津贴。(2)未满足连续缴费10个月,但满足统筹地区原领取生育补助金连续参保月数的情况下,可按现行规定享受生育补助金。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27年5月1日及之后分娩的,需满足按企业费率连续缴费10个月。(1)满足连续缴费10个月,但未满足10个月企业费率的,可通过补差满足条件后享受生育津贴。(2)未满足连续缴费10个月,不予享受生育津贴。咨询宣城市医保中心电话0563-2831559/2831595,我们将有工作人员详细为您解答,感谢您的来信。
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并提高技能等级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工培训补贴。这个政策还有吗?如果还有的话怎么申请?还有政府补贴的个人技能证书包括哪些?
市人社局:
一、关于“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问题。1.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年内向当前参保地,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书类型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的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核验)。3.办理渠道: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政务大厅人社窗口,或通过“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4.需要材料:身份证/社保卡、证书原件。如有疑问,请拨打:0563-2831131。
二、关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问题。1.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目前政策为:对企业开展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我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2.申报渠道:企业在开班前需经属地人社部门同意,培训后按规定申领补贴。如有疑问,请拨打:0563-3013929。
三、关于“企业职工技师研修提升补贴”问题。1.企业职工技师研修提升补贴目前政策为: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年(申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提升补贴须累计满5年)的企业在职职工,在2026年1月1日(含)以后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及首席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取证后1年内提出申请,按照首席技师8000元/人、特级技师6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2.办理渠道:职工个人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zypx.ahrs.org.cn:9001/ahzypx/index/webIndex),进入“技师研修培训”模块后填写申请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至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0563-3013929。
编辑: 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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