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新规加强医疗机构管理 自7月15日起施行
中安在线客户端讯 6月25日下午,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这部新规的出台,意味着我省医疗机构管理迎来一次系统性升级,群众看病就医将享受更加规范、更有保障的医疗服务。

新闻发布会现场
《管理办法》共8章40条,构建了覆盖医疗资源布局、诊疗服务规范、患者权益保障、行业发展赋能、应急法治保障的全链条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日常监管、服务提质、人才保障、科研赋能等常态化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夯实医疗卫生公益发展根基,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运行秩序。
根据《管理办法》,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征求举办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旨在推动优质资源扩容的同时,确保同质化管理,真正实现“扩容不降质”。
同时严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管理办法》明确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转变为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医疗机构的公益属性,防止政策套利,与《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精神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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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新实际需求,在开展大规模医疗救治时,需要跨专业、跨科室调配医务人员、床位,实行“全院一张床”管理,设立“方舱医院”等临时救治场所。
《管理办法》明确,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调遣,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的,可以不受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等登记或注册事项的限制。
此次《管理办法》出台,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改革、补齐行业监管短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护航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记者 徐慧媛 许梦宇)
编辑: 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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