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时评·青年说】商标维权,须防“合法”外衣下的权利滥用

中安在线  章紫妍    阅读 

  近日,“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商标侵权一案引发全网热议。从一纸诉状、高额索赔,到品牌方主动撤诉、公开致歉、无偿转让商标,风波看似尘埃落定,却留下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看似于法有据的商标维权,为何屡屡刺痛公众神经?根源在于,部分企业正借知识产权之名,行文字垄断之实。

  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但从未赋予任何企业“独占通用字词”的特权。商标的核心价值,在于区分商品与服务来源,保护品牌商誉,防止消费者被仿冒者误导,从而守护诚信经营者的劳动果实。然而必须明确:商标保护的是品牌的独特识别性,而非通用文字、地域符号与行业名称的独占权。无论是地域简称“渝”,还是品类通用词“小面”,都深深植根于大众的日常生活,属于公共文化与公共语言体系的共有资源,绝非某个企业的私有财产。

  回看事件本身,河南南阳的重庆籍店主开设“渝见小面”,起名初衷质朴而纯粹:以“渝”标明重庆风味,用“小面”标注经营品类,完全贴合餐饮行业的取名惯例。小店装修朴素、定价亲民、客群固定,无论品牌调性、门店形象还是经营模式,都与连锁品牌“遇见小面”截然不同。既无主观攀附的恶意,也无造成客观混淆的可能,更谈不上抄袭山寨、攀附名牌的侵权行为。

  然而,一些大企业本就坐拥商标与品牌优势,若动辄将通用词汇视作禁忌,利用商标界定中的模糊地带,以诉讼为手段挤压小微商户的生存空间,本质上便构成权利滥用,背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街头小微商户本是城市烟火气的基石,起早贪黑、薄利经营,抗风险能力极弱。一纸诉状、一笔高额索赔,便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的生计陷入困境。这种无视小店生存现实、不问取名本意、机械套用法条便高额索赔的做法,是将知识产权制度扭曲为对底层创业者的收割。缺乏温度的维权,即便程序“合法”,也终究丧失了商业伦理与人文关怀,自然激起公众的普遍反感。

  知识产权从来不是资本碾压小微的工具,而应是守护公平经营、激励创新发展的制度铠甲。合法维权固然值得尊重,但维权必须有边界、有尺度,更要有温度。大型企业具备品牌、资本与法务优势,更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精准区分“恶意仿冒侵权”与“善意合理使用”,坚决打击刻意山寨、蹭流牟利的不正当竞争,同时对依托地域文化与行业惯例的小微经营,保持包容与克制。

  法治市场,既需守住规则的刚性,也要容得下市井的温情。商标维权绝不能沦为文字垄断,法律底线更不能异化为逐利的利刃。唯有厘清权利边界,坚守商业伦理,让法理不失温度、规则不违人情,知识产权制度才能真正守护创新、滋养市场生态,实现大小商户良性共生、有序发展。(安徽师范大学24级新闻学 章紫妍)

微信图片_20260417103156_229_9.jpg

点击链接打开专题

编辑: 陈锐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新闻
评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