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笔自然灾害巨灾保险赔款落地

安徽日报  袁中锋    阅读 

黄山市用商业保险的方式提升应对灾害效率

全省首笔自然灾害巨灾保险赔款落地

  下大雨,保险也赔?没错,这是真事。6月12日,黄山市举行了一场特别的赔付仪式。因为前段时间连续强降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把417.92万元的巨灾保险赔款交给了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地处山区,强降雨、短时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多发。过去,遇到洪涝灾害,查损失、报材料等流程烦琐,既影响灾后恢复,也让政府的财政兜底压力巨大。于是,黄山市尝试用商业保险的方式,来提升应对灾害的效率。

  今年4月30日,黄山市财政局和人保财险黄山市分公司签下了全省第一份自然灾害巨灾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黄山市政府拿出900万元保费,为全市买了一年期的巨灾保险,总保额高达1亿元。保障范围包括农业设施、公共财产、城市生命线工程等。只看“降雨量”,是该巨灾保险的最大亮点。只要任何一个区县的气象站,测到连续三天累计降雨量在120毫米(含)以上,就会自动认定为一次巨灾,并立刻启动理赔流程。

  今年5月22日起,黄山市遭遇多轮暴雨,全市普遍受灾。3日累计降雨量最高达到350.5毫米,其中歙县、黄山区、黟县受灾较重,还紧急转移了部分群众。

  因为达到了赔付标准,人保财险黄山市分公司迅速行动,从省气象局调取数据、核定损失,最终确定赔付金额为417.92万元。

  黄山市财政局副局长方敏说,这笔赔款会直接打入财政专用账户,由市级财政统筹调配使用,优先用于灾后救助、道路和房屋修复以及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看雨赔钱’的模式,是黄山市在灾害治理和财政金融改革上的一次大胆尝试。第一笔赔款的兑现,标志着这项创新机制从协议走向实践、从蓝图变为现实。”方敏表示,黄山市还将继续探索创新,用更多市场化的方式防灾减灾,加快建立“防、减、救、赔”一体化的灾害应对体系,更好地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袁中锋)

编辑: 叶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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