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电话卡非法获利,程某、戴某某被罚!

安徽警方      阅读 

  日常生活中

  个别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

  觉得自己闲置的手机电话卡

  没有用处

  为了赚取小额佣金

  随意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

  殊不知

  这一看似“轻松赚钱”的行为

  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下面来看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我省某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程某为了赚零花钱,于2026年1月7日,经室友介绍,在某写字楼里办理7张电话卡,并以每张30元的价格出借给别人,非法获利210元,后其出借的一张电信电话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违法行为人程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案例二

  我省某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戴某某,被他人以需要办理手机卡用于催债和相亲为由,分别办理了3张电话卡并出借给他人,后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非法获利3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违法行为人戴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极易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此类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请大家务必保护好自己的电话卡,不要随意交给他人使用。

  来源 | 厅刑侦总队

编辑: 詹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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