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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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案。

  任命:

  李卫东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弛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朱克映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陆峰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侯双文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李敏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强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秦贤华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大群的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左学和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严法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静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霍楠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华农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陆峰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罗南娟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健美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程先锋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冯伟为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宁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宜彬为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郝炎平为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传广为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莫小睿为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卫东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宁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唐宜彬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伟的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罗南娟的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健美的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程先锋的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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