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时评:为什么说央视独家谈判权,是为了不让球迷“被割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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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足球世界杯转播的“天价版权”之争,近期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有人质疑,由央视作为“独家谈判主体”,其他网络平台无法直接参与竞价,这是“市场竞争不充分”,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

  这种说法看似有理,实则忽略了关键一点——在世界杯转播这种具有绝对稀缺性的“独家资源”面前,简单套用“多家竞价”的市场逻辑,很可能酿成一场损及广大球迷利益的“价格灾难”。让央视拥有独家谈判地位,恰恰是一种保护性制度安排,是为了不让中国球迷被“割韭菜”。

  世界杯版权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个垄断性供给的“卖方市场”。国际足联作为唯一卖家,深谙“价高者得”的逐利逻辑。如果国内完全放开竞争,任由大大小小的网络平台、电视台一哄而上、分散报价,后果可想而知:各家为了争夺流量和用户,必然会陷入非理性的“内卷式”竞价。你出3亿美元,我就喊5亿,再有人跟到7亿……这种被卖家利用、“各个击破”的局面,最终只会让版权价格水涨船高,飙到一个远远超出市场正常承载力的天文数字。

  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有着惨痛的前车之鉴。

  我国在铁矿石进口谈判中就曾吃过大亏。过去一个时期,我们信奉所谓的“市场规则”,国内钢铁企业不论大小,各自为战,均拥有独立谈判权,结果在淡水河谷、必和必拓等国际矿业巨头的分化瓦解下,被人家牵着鼻子走,铁矿石价格连年飞涨,严重伤及整个中国钢铁产业的根基。直到后来国家出面,整顿秩序,指定谈判代表,才刹住了这股乱象。世界杯版权谈判与铁矿石进口何其相似?面对握有绝对垄断资源的国际组织,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统一的谈判主体,就如同一盘散沙,只会沦为任人宰割的“唐僧肉”。

  有人或许会说,这是否违背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这恰恰是误解。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从来都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

  世界杯版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文化产品,涉及广大公众的利益,不能完全由纯粹的商业逻辑主导。“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不等于“市场万能”,当市场机制本身遭遇垄断势力的扭曲,可能产生“市场失灵”时,政府的“有为”就必须及时补位。指定央视作为独家谈判主体,正是发挥“有为政府”的战略统筹作用,防止谈判中“群龙无首”,以一个声音对外,形成战略博弈的合力,以求在国际谈判桌上争取最合理的价格。

  更重要的是,版权的每一分涨幅,最后都会通过各种方式转嫁给终端消费者。如果任由版权价格失控,网络平台天价拿下后,必然会通过高昂的会员费、铺天盖地的贴片广告,甚至一场比赛切分为无数次付费点播等方式,从球迷的口袋里把钱再“掏”回来。

  相较于纯粹逐利的商业资本,央视作为国家公共媒体,承担着更广泛的公共服务责任,它不仅追求经济效益,更看重社会效益。由它掌握谈判权并主导版权分销,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世界杯这样一场属于人民大众的体育盛宴,以合理的成本、最广的覆盖,惠及亿万球迷。

  那种简单套用一般市场竞争理论来抨击“央视独家谈判权”的论调,看似站在市场经济的道德高地,实则是一种“市场原教旨主义”的迷思。在关乎国家整体利益和大众公共利益的战略资源谈判中,握指成拳远比五指张开更有力量。

  支持央视拥有独家谈判地位,不是否定市场,而是为了制衡垄断,防止被“分而治之”。不是为了保护特权,而是为了守护广大中国球迷能够公平、廉价地享受足球盛世的根本权利。(王根喜)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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