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至今,这场纠缠了近九年的恩怨,终于以这样一种令人唏嘘的方式,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
说实话,看到这则新闻,很多人心里都会有一种复杂的感觉。一方面,觉得大快人心。公开他人隐私、引导粉丝“开盒”未成年人,这种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被拘留是咎由自取。另一方面,又难免有些惋惜和不解。九年了,怎么还没走出来,一段感情失败了,至于把自己活成这样吗?
但是,理解和共情是一回事,对违法行为的容忍是另一回事。你可以放不下,你可以痛苦,你可以不甘心,你甚至可以一辈子都恨那个人,这些都是你的自由,是你内心世界不可侵犯的领地。可一旦把这种“放不下”变成了公开他人隐私、骚扰对方生活、伤害无辜孩子的行为,那就越过了任何人都不能触碰的红线。
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害者”、因为你有“情感创伤”、因为你“走不出来”就对你网开一面。隐私权是写在法律里的权利,任何人未经许可公开他人的手机号、身份证号,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跟你是谁、你跟对方有什么恩怨、你觉得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都没有关系。
李某桐似乎始终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她一直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上,觉得自己有责任“揭露真相”,觉得对方“渣”就该被曝光,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在替天行道。这种自我合理化的叙事,让她在一次次爆料中越走越远,从发长文到开直播,从说感情纠葛到公开隐私信息,从针对前男友到波及未成年的孩子。每一步,她都觉得有理有据;每一步,她都觉得是对方逼的。可她从来没有停下来想过:我有没有权利这样做?我这样做,到底是在维权,还是在违法?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次被泄露的不仅是薛之谦本人的信息,还包括他未成年的孩子。孩子做错了什么?一个连自己父亲的事业都未必能完全理解的孩子,凭什么要因为父母过去的恩怨,被暴露在网络的聚光灯下,被人“开盒”、被人议论、被人骚扰?你可以恨一个成年人,但你不能把一个孩子拖进泥潭。这是做人的底线,也是法律的底线。
回过头看,李某桐这九年到底得到了什么?第一次爆料,她收获了一波同情和关注。第二次,关注度明显下降,质疑声开始出现。这一次,她直接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而薛之谦呢?虽然声誉受损,但演唱会照开、新歌照发、事业照做。两个人的人生轨迹,在这九年里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一个在向前走,一个在原地打转,甚至还在往后退。这样的结局,难道不是对“放不下”的那个人最残酷的惩罚吗?
说到底,“放不下”是一种很苦的状态。没有人愿意被困在过去的痛苦里出不来。李某桐的困境,某种程度上也值得同情。她可能真的无法控制自己,可能真的需要心理上的帮助,可能真的被那一场失败的感情伤得太深,以至于丧失了理性判断的能力。但这些都不能成为她违法的理由。法律不惩罚情绪,不惩罚痛苦,不惩罚“放不下”,法律只惩罚行为。
所以,这次行政拘留,不是对李某桐这个人的否定,而是对“公开他人隐私”这个行为的否定。它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你可以恨,但你不能害人;你可以痛苦,但你不能违法;你可以走不出来,但你不能因为自己走不出来就去踩踏别人的权利。这个道理,适用于李某桐,也适用于每一个在感情里受过伤、却选择用伤害别人的方式来宣泄的人。
分手应该体面。这句话不是唱唱而已。体面,不是让你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不是让你强颜欢笑,不是让你原谅一个不值得原谅的人。体面,是在你痛苦到极点的时候,依然守住自己的底线,不去做让自己后悔、让法律不容的事情。体面,是承认自己放不下,但同时也承认,放不下不是伤害别人的通行证。
九年的纠缠,该有个了结了。不是以“谁赢了”的方式,而是以法律给出了判决的方式。希望李某桐在拘留所里的这些天,能真正想明白一件事:放不下不丢人,违法才丢人。(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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