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顶评论】李雨桐因“开盒”薛之谦被行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开盒”必担法律代价
中安在线
文案/剪辑/主持:陈昌盛 拍摄: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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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桐因泄露薛之谦隐私被行拘,“开盒”者们该清醒了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李雨桐因在微博泄露薛之谦手机号、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可能有不少人知道,两人之前有过情感纠葛,但不管当年有多少恩怨、多少委屈,能成为违法的借口吗?很明显不能,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也没有“受害者”的免罪金牌。
有人疑问,薛之谦作为公众人物,隐私权是否该受限制?公众人物隐私权虽有一定限制,其公开活动、商业行为可接受舆论监督,但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核心个人信息,与公共监督无关,无论是否为明星,都受法律平等保护。
很多人想问“开盒”为何屡禁不止?在李雨桐之前,已有大量类似案例:情感纠纷中公开对方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引导他人骚扰;网络骂战中曝光对方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企图让对方“社会性死亡”。施暴者多心存侥幸,认为违法成本低,最多道歉删帖。
但李雨桐被行拘,正是对这种侥幸心理的重击,行拘代价远重于道歉删帖,更警示所有人“开盒”泄愤需担严重后果。这既是她为自身行为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对隐私保护的有力宣示。情感纠纷再复杂,也不能成为违法的遮羞布,网络发声有自由,但必须守住法律底线,法律面前,人人都是需恪守规则的公民。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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