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元一张“院士证”,正规研究院怎能贱卖学术荣誉?
交1200元工本费,就能得“院士”证?据4月15日现代快报报道,近日,一位网友发帖称,收到内蒙古一文化研究院的“院士、专家”发证通知,如需“院士”证就要交1200元/证的工本费、“专家”证要交1000元/证的工本费。记者致电该研究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做法)是该院第一次开展,院领导觉得不妥,已经叫停。
此“院士”非彼院士。如果不仔细看新闻,你大概率会以为这又是哪个山寨机构的诈骗新招。然而,没想到卖“院士”证的竟然是一家正规注册的文化研究院。
涉事单位并非什么野鸡公司,而是由民政厅登记、文旅厅主管的“非营利性综合研究机构”。对于聘用的研究人员一般称谓是“研究员”,而不能是“院士”。涉事研究院辩称,收取费用是用于“配备电脑、办公物品”和“证书印刷”,试图将这一行为包装成“打造智库”的善意之举。但细究之下,这种解释漏洞百出。
作为一家正规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应以学术研究和公益服务为宗旨,如今却将“院士”称号作为“商品”出售,本质上是对公共资源的滥用。这暴露出的不仅是该机构内部治理的混乱与伦理底线的失守,更折射出部分社会组织在监管真空下的野蛮生长。
更值得警惕的是,该研究院通过邮件向无关联人员发送“发证通知”,这种“广撒网”式的操作,难逃“敛财”之嫌。当“工本费”成为遮羞布,当“打造智库”成为行骗的幌子,我们看到的是某些机构对法律法规的漠视与对监管权威的试探。
荣誉的价值,在于其背后的付出与认可,而非头衔本身;学术的尊严,在于求真务实的坚守,而非金钱的堆砌。当“院士”这样的崇高荣誉可以明码标价,不仅会让真正的科研工作者心寒,更会消解社会对学术、对知识的敬畏之心。
打击荣誉造假,不能只停留在“叫停”层面。一方面,监管部门需压实责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常态化监管,健全资质审核、业务巡查机制,对违规售卖荣誉、伪造头衔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要完善荣誉体系的核验机制,搭建统一的官方查询平台,让公众能便捷辨别荣誉真伪,从源头遏制造假乱象。同时,更需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荣誉观,摒弃“唯头衔论”,让人们明白,真正的成就不在于光鲜的称号,而在于实实在在的贡献。
学术不容交易,荣誉不容买卖。1200元的“院士证”已被收回,但社会上对头衔的迷信和追捧不会因此自然消解。真正需要收回的,是那种“花钱就能买帽子”的扭曲心态,以及机构自我膨胀、监管失守的治理短板。当“院士”不再是一顶可以明码标价的“帽子”,而真正回归学术荣誉的本质,这样的荒诞剧才不会一再重演。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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