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润池州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地方性法规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自2015年5月获得地方立法权、开启“立法元年”至今,经过十年耕耘,安徽省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紧扣“地方脉搏”,坚持“小切口、接地气、重实效”的立法理念,精心“量体裁衣”,先后制定出台地方性程序法规1部、实体法规17部,修改法规3部。一部部饱含地方特色与民生温度的法规,如同精准嵌入城市发展肌理的“法治榫卯”,为池州高质量发展构筑起坚实的“四梁八柱”,深刻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和“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治理智慧。如今的池州,正以法治之笔描绘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画卷。

十年嬗变:从“新手上路”到“驾轻就熟”的立法之路
获得地方立法权,对池州而言,既是机遇,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如何用好这把“金钥匙”,避免立法“大而空”,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地方发展?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路子:精准选题、精细打磨、精诚问计。
“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军介绍,“不追求体系庞大,而是聚焦那些制约发展、群众关切、具有池州特色的具体问题,力求‘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十年间,立法工作从最初的谨慎探索,到如今的从容自信,实现了从“新手上路”到“驾轻就熟”的转变。
这十年,是立法能力淬炼提升的十年。从首部实体法规《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探索实践,到如今法规覆盖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历史文化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的广阔领域,池州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一班人不断学习、实践、总结、提升,立法技术日臻成熟,立法程序日益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实行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9部法规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组长的起草领导小组,把重大立法问题解决在前端。同时,出台立法议案办理、立法后评估等8项工作制度,让每一部法规的诞生都经得起实践检验。
这十年,更是立法理念深入人心、立法成果落地生根的十年。“小切口”聚焦具体问题,“接地气”源于深入调研,“重实效”强调解决问题。从河道采砂严管严控保障主要河流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到《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范市民生活细节,再到《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一部部法规如同一颗颗种子,在池州大地生根发芽。尤其是2020年后,池州立法从追求“大部头”转向“小快灵”,法规篇幅基本控制在35条以内,以“小而准、短但精、灵且实”的特质,让法治精准对接发展所需、民心所向。

量体裁衣:聚焦发展和民生关键领域的“精准立法”实践
池州的18部实体法规,并非面面俱到,而是精准聚焦地方发展最迫切、群众呼声最强烈的关键领域,以“量身定制”的良法促善治、助发展。
营商环境是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2024年12月1日,《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池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这部法规的诞生,是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典范。立法团队召开11场不同层级座谈会,5次“四不两直”暗访,2次书面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广泛征集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基层代表等260余条真知灼见。它围绕市场全要素、企业全生命周期,固化成熟经验,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为市场主体注入发展信心。“《条例》是我们最大的‘定心丸’!”池州市伟宏铝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洪道岳深有感触。
“黄精虽处处有之,唯以九华者为上。”九华黄精多糖含量高出国家药典标准60%以上,是大自然赐予池州这片土地的珍宝,也是池州农业特色产业的一张靓丽名片。近年来,全市百余家企业形成年产值超30亿元的黄精产业,成为乡村振兴新引擎。但产业升温也伴生种苗混杂、标准不一、品牌受损等隐忧,池州的选择是立法护航。2025年7月,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池州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池州首次开展的产业立法,也是全国首部黄精产业专项法规。《池州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池州市首部产业法规,也是全国首部黄精产业法规。条例的施行将为九华黄精产业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深入种植基地、合作社、企业调研,收集意见建议350余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20余场,对草案修改20余次,历经十个月、三次审议才最终敲定。条例共23条,围绕种源保护、标准化生产、质量追溯等全产业链条作出规范,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在全省人大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会议上对池州市立法保护九华黄精地标产品、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做法予以肯定。
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在社区,社区服务的“最后一百米”在物业。过去,因监管职责边界模糊、管理依据不足,物业公司、业主、相关部门陷入“三方纠结”。民有所呼,法有所应,2022年,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物业管理立法列为重点立法项目,2023年6月《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法规聚焦各方权责利,细化服务标准,明确部门分工。为让《条例》“飞入寻常百姓家”,市住建局发放数万份单行本、政策问答手册,通过短信向全市业主推送核心条款40万条。
清溪凯旋门小区的周先生曾为窗前遮挡阳光的大树烦恼,依据《条例》申请后,园林部门一周内便完成修剪,“家里亮堂了,心里也更亮堂了。”《条例》施行以来,全市70余起树木修剪申请快速处置,城管部门查处5起毁绿行为。贵池区投入2800余万元,解决45个小区消防管网无水问题,新增机动车位2800个、电动自行车位1.9万个、充电口2.2万个,切实筑牢社区安全防线。
农村饮水安全是民生底线,面对旱涝水量不稳、山区水质波动及1600余处小型分散供水工程管理难题,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列为2024年重点立法项目,法规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农村供水安全筑牢法治屏障。

推动落实:构筑高质量发展与基层善治的坚实基石
回望十年立法路,池州的立法成果远不止于18部法规的数字叠加,其核心价值在于以法治之力系统性支撑池州高质量发展与治理现代化。
《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施行有效提升了城市的“颜值”和“内涵”。
池州作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超60%,是长三角重要生态屏障。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从山、水、城市、景区等全方位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其中,海绵城市建设条例获评“安徽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为城市生态保护提供了法治范本。
立法触角深入社区乡村,以良法推动治理效能提升。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法规形式促进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制定《池州市爱国卫生条例》,推动爱卫工作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创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制定《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夯实农村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法律“基底”,助力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与省法规整体获评“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制定、修改《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推进规范、文明养犬,促进养犬人与非养犬人和谐共处;制定《池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着眼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供给,有效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形成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爱家庭共同托举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法律“基底”,助力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与省法规整体获评“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制定、修改《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推进规范、文明养犬,促进养犬人与非养犬人和谐共处;制定《池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着眼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供给,有效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形成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爱家庭共同托举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这些“小而精”的法规,将法治的网格编织到社会生活的细微之处,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立良法,更要促善治。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年度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全链条监督法规落实机制,截至目前,已听取12部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对9部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同时,通过立法后评估,已对3部法规开展修改完善,让法规始终适配发展新形势。此外,该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督促县区和乡镇人大规范化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处理公民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维护法治统一与权威。
从为市场主体撑起“一片晴空”,到为一株黄精注入“地域基因”,再到为万千业主化解物业纠纷,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书写了以法治促发展、保民生、护生态的法治篇章。坚实的法治基石,凝聚着群众智慧,回应着市民期盼,支撑着池州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法治之光,必将继续照亮池州更加繁荣、和谐、美好的未来。
编辑: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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