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被“强行侵权”演唱,李荣浩有说“不”的权利

中安在线  宾语    阅读 

  近日,华语乐坛一起版权纠纷事件,引发广泛关注。3月28日,歌手单依纯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在深圳演唱会演唱李荣浩作品《李白》,引发了后者的强烈不满与公开质问。3月29日,李荣浩公开批评其“强行侵权”,称此前已明确拒绝授权。单依纯简短致歉。

  3月30日凌晨,歌手单依纯发长文,再次回应被李荣浩喊话侵权演唱《李白》并道歉,解释系主办方工作疏漏所致,并承诺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李荣浩随后回应,称无需赔偿,只愿事件不再发酵、不再被抹黑谩骂。

  3月30日凌晨2时许,单依纯本次巡演的联合主办方北京百沐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阔景音乐(成都)有限公司也发出致歉信,承认在巡演曲目著作权授权审核、落实工作中存在疏漏与瑕疵,并表示已第一时间叫停后续所有巡演场次中歌曲《李白》的表演安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主办方在致歉信中,向词曲作者李荣浩先生、版权代理方及单依纯女士和歌迷致以了深刻歉意。

  表面看来,这似乎只是一起常见的音乐版权纠纷事件,以侵权方道歉、被侵权方大度谅解而告一段落。然而,在这看似平和的解决方式背后,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值得我们追问:当侵权已成事实,权利人的“不原谅”为何显得如此艰难?当整个行业习惯于用“赔偿”来为侵权行为买单时,创作者“说不”的权利,是否正在被一种“情理”的软性框架所消解?

  首先,我们必须厘清此事件的性质。单依纯方曾主动申请《李白》表演授权,李荣浩方已邮件明确婉拒;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亦证实未发放任何授权。在此前提下,单依纯本人基于“对合作方专业流程的信任”而未核实,仍在商业演唱会演唱。这在商业逻辑上或许可以解释疏漏的原因,但在法律逻辑上,却无法消解侵权的本质。主办方的事后致歉,虽承认了“疏漏与瑕疵”,但正如李荣浩在质问中所言:“请问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创作者的排他性权利,未经许可的使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是对权利人的侵犯。“信任”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主办方的失职与艺人方的疏忽,共同构成了侵权事实,事后补救的道歉与承诺赔偿,无法改变侵权事实本身,更不能成为苛责维权者的借口。单依纯作为演唱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和最终受益人,其“未亲自核查”的监督疏忽,在法律和行业道义上,都难辞其咎。

  令人遗憾的是,事件发酵过程中,一些舆论偏离了事实与法律本身,转而对李荣浩进行无端人身攻击,指责他斤斤计较、小题大做、“格局小”、“针对后辈”,这种道德绑架既荒谬又伤人。面对作品被强行侵权演唱,李荣浩说“不”,本就是创作者应有的权利,何错之有?他捍卫创作尊严与版权规则,有何不可?他在回应中明确表示不需要赔偿,直言若为钱,一开始就会授权,何必大费周章。这句话,点破了事件的本质:维权核心从来不是经济补偿,而是捍卫创作心血与不容侵犯的版权权利。当侵权发生后,若仅以“赔偿”了事,无异于将一桩权利侵害事件,降格为一场“未经许可的交易”,变相承认了“只要付够钱,就能用”的逻辑。这种逻辑,对创作者的尊严和权利意识,是一种更深层的伤害。

  李荣浩在赔偿层面的“不原谅”,是一种难得的清醒。他试图将这场纠纷拉回权利本身:问题不在于“多少钱”,而在于“我是否同意”。面对网络上的抹黑与谩骂,李荣浩依旧保持理性,承诺若事件不再继续发酵“对我本人以及家人进行抹黑谩骂”便不再主动提及,同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这份克制本就体现了格局。在当下,维权者往往需要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一旦正当维权被贴上“小气”“不够大度”“得理不饶人”的标签,权利人反而可能陷入被动。李荣浩的“暂且这样”,更像是在舆论喧嚣中,一种试图控制事态、避免二次伤害的策略性退让。他拒绝的,不只是金钱,更是公众可能强加给他的“用金钱和解”的简单叙事。

  《李白》是李荣浩的代表作,凝结着他的创作心血,是其音乐生涯的重要印记。即便他曾公开表达过对这首歌的复杂情绪,也不影响他对作品拥有完整且绝对的权利。版权不是人情往来,更不是可以随意退让的面子,而是创作者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授权与否,完全是版权人的自主权利,容不得他人强行突破。此前,单依纯在节目中改编《李白》引发争议,李荣浩并未发声,这是包容与大度,而非默许侵权。此次在明确拒绝授权后依旧被强行演唱,已然触碰了创作者的底线。李荣浩的发声,是对“先唱后补票”行业潜规则的挑战,是对“流量大于规则”乱象的反击,他要的不是赔偿,而是行业对版权的敬畏,对原创者最基本的尊重。主办方在致歉信中承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这不应只是一句公关辞令,而应成为整个行业落实“事前尊重”的开端。

  这场风波也暴露出音乐行业长期存在的认知误区,不仅部分从业者版权意识淡薄,不少网友也抱着错误观念,认为“唱你的歌是给你面子”“不必如此较真”,将正当维权等同于心胸狭隘。长期以来,“翻唱无需授权”“改编即原创”“流量可以豁免责任”等错误认知在行业内蔓延,一些艺人与团队重舞台效果、轻版权合规,把侵权当“致敬”,把强行演唱当“实力”,本质是对法律的漠视、对原创的不尊重。

  音乐创作从词曲构思到制作发行,每一步都凝结着创作者的时间与心血,版权收益是创作者持续创作的物质基础,版权保护直接关系到整个音乐行业能否健康长久发展。若侵权成本极低、维权成本极高,甚至维权者还要遭受人身攻击与道德绑架,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必将遭受重创,行业也会陷入抄袭泛滥、创新枯竭的困境。我们赞赏单依纯事后承担责任的态度,她的道歉与纠错值得肯定,也看到了主办方亡羊补牢的致歉与整改决心,但我们更应坚定支持李荣浩的正当维权。他提醒我们,在版权问题上,不能只停留在“事后补救”上,更要有“事前尊重”的敬畏。更值得整个行业反思的是,如何建立严格的版权审核流程,如何让每一位从业者敬畏法律、尊重原创,同时也让公众明白,支持创作者维权,并非针对个人,而是守护整个行业的未来。

  愿此次风波能唤起行业版权意识的觉醒,让尊重原创、遵守法律成为共识。唯有当更多创作者勇敢维护自身权益,向侵权行为说“不”,整个行业习惯于在“说不”面前停下脚步,正视权利边界时,我们才算真正迈向一个尊重创作、守护权益的良性生态。(文/宾语)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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