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生鲜灯”,不能止于叫停
2023年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明确禁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办法》发布两年后,各农贸市场却又陷入了一场新的“光影博弈”:肉铺悄悄泛起了紫红色光芒,而面对监管部门的更换要求,商户们要么消极抵制,要么自行购买参数不明的“合规灯”应付了事。
借用一句古诗,“生鲜灯”的危害就是“乱灯渐欲迷人眼”,以至于许多市民吐槽:食材“美颜”全靠打灯。而如果仅仅是“美颜”,那也无可厚非。毕竟,灯光既是必要的,更是起到包装的作用。问题是,生鲜灯,在相当高的程度上,已经背离了照明的本义,甚至已经不是“美颜”,而是欺骗。生鲜灯铺天盖地之际,许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在菜市场购买了看起来色泽鲜艳、光泽度好的鲜猪肉,但回到家后发现猪肉的颜色发生了变化,感觉不新鲜了。
道理很简单。正如网民所言,如果是品质过关的新鲜生肉,谁还会打上那种花里胡哨的灯光?包括猪肉等在内的许多食品,色泽是判定其是否安全的一个重要指标。而在生鲜灯的“掩饰”之下,很多“缺点”,甚至是有害之处,都难以发现。因此,将生鲜灯视为“坑蒙拐骗”的一种手段,并不是夸大其词。就此而言,禁止生鲜灯,不仅事关诚信经营,更是重视食品安全的必要举措。
然而,两年之后,生鲜灯却大有“东山再起”之势。生鲜灯成为治理的痼疾,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叫停”之后,没有及时跟进。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禁用红光”成为标准,但“允许什么光”却语焉不详。这就给产家与肉铺提供了可乘之机。更为糟糕的是,一些产家推出的照明灯具,虽然面对着工商部门“不合规范”的检查结果,却又明明贴着合格证,并且是“国标市场专用灯”的合格证。这必然导致众多肉铺剑走偏锋。即使工商部门重拳出击,也必然导致矛盾激化,导致治理难度加大。因此,我们在出台《办法》之后,还应全盘兼顾,统一相应标准,而不能自说自话。否则,不仅有损法律法规的尊严,更是给市场治理造成严重干扰。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也应本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准则,加大治理力度。谁都清楚治理生鲜灯是块相当难啃的骨头,然而,事关民众的健康与安全,我们还是不能心存任何懈怠与推诿。尤其是,当部分肉铺已经完全放开手脚,堂而皇之地使用完全不合规范的生鲜灯时,持之以恒的监管与及时到位的惩戒,依旧必不可少。这一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充分认识到生鲜灯以及疑似生鲜灯的欺骗与后果,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倒逼肉铺主动远离那些光怪陆离的灯具,从而让市民的菜篮子拎得越来越安全。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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