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护航水环境治理项目复工

安徽日报  李鹏 纪程    阅读 

阜阳市妥善化解纠纷,护航水环境治理项目复工——

巧解“死结” 引来“活水”


  清淤疏浚、管网延伸、绿化提升……春节复工后,阜阳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按下“快进键”。施工现场机械穿梭、人头攒动,建设者们正以“满格”状态,全力刷新河道的“颜值”与“内涵”。

  这个关乎城市防洪安全、水质改善与生态提升的民生工程,曾因一起标的额高达2.2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陷入停滞。面对僵局,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精准调解,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不仅让一度停摆的工程重回正轨,更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托举起坚实的民生底线。

  严守底线

  开出双赢“配方”

  该重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涵盖河道整治清淤、水环境截污、生态修复及调蓄池建设等多项内容,既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也是依托优质生态资源激活文旅产业活力、助力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但在项目稳步推进的关键阶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工程款支付、工程量认定等核心问题产生严重分歧,矛盾不断累积,最终诉至法院,整体金额高达2.2亿元。

  “这起案件绝非简单的合同纠纷,更涉及生态保护、城市运营等多重公共利益。”案件承办法官刘梦李接手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工程要是彻底停了,河道防洪、生态修复的工程进度肯定要受影响,农民工工资也可能没法按时发放。”

  经法官专业会议研判认为,简单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看似维护了一方权益,实则会引发连锁反应,损害更多公共利益。

  为平衡债权人合法权益与项目正常推进,承办法官摒弃“一封了之”的简单化处置方式,依法审慎适用“活查封”措施。

  “我们查封的是项目相关资产,但不影响项目的基本运营,这样既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也能给双方留足协商的空间。”刘梦李说,这种“救企护业”的司法举措,既守住了司法公正底线,也彰显了服务发展大局的司法温度。

  专业调解 弥合信任裂痕

  调解之路并非坦途。涉案金额巨大、工程专业性强,加之双方长期沟通不畅,信任基础几近破裂,调解工作数次陷入僵局。

  调解室内的气氛一度剑拔弩张。“2亿多元工程款迟迟不到位,农民工工资眼看就要断流了。”施工单位代表情绪激动,语气强硬。而坐席另一端的建设单位代表同样面色凝重,针锋相对:“工程质量和实际工程量都还是一笔糊涂账,让我们如何放心付款?”

  一方忧心工程款“竹篮打水”,一方坚称质量与计价“账目不清”。面对这根难啃的“硬骨头”,承办法官没有放弃,而是迅速调整思路,制定了一套“以专业鉴定定分止争,以多元沟通打破坚冰”的破局策略。

  “工程计价是个专业活,光靠双方嘴说没用,得找权威机构来鉴定,用数据说话。”刘梦李主动引导双方,“只有把工程量、工程造价核实清楚,才能为后续协商打下基础。”

  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共同委托权威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开展全面评估。鉴定过程中,承办法官全程跟进协调,督促双方配合鉴定机构核对工程量、梳理相关票据。

  鉴定报告出具后,法院抓住关键时机,围绕报告内容为双方辨法析理,引导双方跳出“非赢即输”的诉讼思维。

  “如果案件进入判决程序,上诉、执行周期长,原告将面临巨额资金占用压力,被告则可能因财产续封影响正常经营,最终双方都将承受损失。”刘梦李的话一针见血,“更关键的是,工程停滞会直接影响城市水环境治理成效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损害的是公共利益。”

  法官一番将心比心的分析,如同春风化雨,渐渐消融了双方心中的坚冰。

  施工单位代表坦言:“其实我们也不想闹到这一步,项目早点复工,对我们、对城市都好。”建设单位代表也表示:“只要工程量和质量没问题,我们肯定按约定付款。”

  巧解“死结” 引来一渠“活水”

  经过法院居中协调、辨法析理,双方最终在鉴定价款基础上各自作出合理让步,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

  协议不仅明确了工程款支付方案,还就后续工程推进细节达成共识。“感谢法院的耐心调解,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双方代表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都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随着这起亿元纠纷的圆满化解,一度停滞的生态民生工程按下“重启键”。如今,项目现场已恢复繁忙,这条由司法力量重新疏通的“绿水青山”通道,正为当地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与生态系统修复注入强劲动能。

  一项工程的起死回生,带来的不仅是城市功能的完善。它如同一把钥匙,打开了连环诉讼的“死结”,堵住了信访投诉的源头,让司法力量真正成为护航民生、重塑政府公信力的坚实脊梁。

  “办理案件不能只局限于法律条文的适用,更要兼顾生态保护、城市发展、民生保障等多重需求。”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以司法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 王莉婷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新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