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禁飞通告!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保障2026年“欢乐芜湖·奇遇元宵”喜乐荟活动的顺利举办,维护活动期间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管制空域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年3月1日16时至2026年3月1日21时,对以下区域垂直范围的适飞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以松鼠小镇为圆心(E118°20′23″,N31°16′27″),半径600米范围内。
二、管制航空器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caac.gov.cn)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内容规定,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
四、依法严查违规飞行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予以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553—110)。
特此通告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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