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村签字禁办“无事酒”,人情与陋习该如何取舍?

中安在线  黄宗跃    阅读 

  2月26日,贵州六盘水盘州市淤泥乡罗多村一份村民签字通过的“红白喜事倡议书”引发社会热议。倡议明确,除婚丧嫁娶外一律禁止摆酒,违者将面临全寨无人帮忙的后果,其中“双方均再婚不许办酒席”的条款,更是将乡村人情治理的困境与探索推至公众视野。

  滥办酒席之风,早已成为困扰乡村发展的沉疴顽疾。正如罗多村村民所言,“二婚酒、二孩酒、认干姑娘都整起办,整烦起来了”,这并非个例,而是许多农村地区的真实写照。在部分乡村,酒席名目不断翻新,从满月酒、乔迁酒到病愈酒、消灾酒,甚至老母猪下崽、买房买车都要摆宴敛财,被群众戏称为“无事酒”“歪歪酒”。随之而来的,是礼金标准节节攀升,人情负担日益沉重,既助长了攀比浪费之风,也让淳朴乡风被功利心侵蚀,更让村民深陷“送不起、躲不开”的两难境地。罗多村的倡议,正是村民在不堪重负下的集体觉醒,是对“礼尚往来”本真的呼唤,其初衷值得肯定。

  作为基层自治的生动尝试,这份倡议的价值,彰显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自觉。不同于行政部门的强制禁令,该倡议经村民集体商议、签字确认,源于群众共识、服务于群众利益,其约束力量来自乡村熟人社会的舆论监督与集体认同,而非法律制裁。当地乡政府“不干预、守底线”的回应,也精准把握了基层自治的边界。这种“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的模式,与“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合寨村的治理经验异曲同工,都是通过凝聚群众共识、完善自治规范,破解乡村治理中的难点问题,为移风易俗提供了可借鉴的基层样本。

  但争议与担忧同样不容忽视。部分村民担心,“全村不帮忙”的惩罚性条款与“双方均再婚不许办酒席”的规定,可能会割裂乡村人情联结,导致人情冷漠。这种担忧并非多余:邻里互助、人情往来是维系乡村温情的纽带,而“一刀切”的禁令若缺乏弹性,可能会误伤合理的情感表达。尤其是“双方均再婚不许办酒席”的条款,虽意在遏制借再婚办酒敛财的乱象,却也可能忽视了再婚家庭追求仪式感、渴望获得祝福的合理诉求,甚至可能让再婚群体产生被歧视的感受——每一段合法的婚姻都应得到尊重,不应因“再婚”就被剥夺接受祝福的权利,这正是倡议需要完善的细节所在。

  事实上,乡村移风易俗的本质,从来不是割裂人情、走向冷漠,而是摒弃铺张浪费的陋习、守护淳朴向善的文明。罗多村的这场探索,主要矛盾也绝非“办不办酒”的二元选择,而是如何让异化的人情往来回归“礼尚往来”的本真,让婚丧嫁娶摆脱功利化敛财的束缚。因此,基层自治在破解滥办酒席这一难题时,既要拿出“破陋习”的坚定决心,坚决遏制巧立名目、铺张浪费的“无事酒”;也要守住“暖人情”的温度底线,清晰区分合理的情感表达与功利化敛财的界限,避免因过度严苛而误伤乡村温情。

  对于罗多村而言,倡议的落地不必追求“一刀切”的严苛,可在村民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比如,明确“双方均再婚不许办酒席”仅针对铺张敛财的大规模宴席,允许家人亲友间的小规模相聚庆祝;“全村不帮忙”的约束,可优先以劝导、提醒为主,避免直接割裂邻里关系。同时,可借鉴合寨村的经验,组建红白理事会,负责酒席报备、监督与引导,将宴席简办纳入乡风文明积分体系,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村民主动践行新风尚,让“礼轻情义重”的理念深入人心。

  乡村振兴,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乡风文明,既要破陋习,也要守温情。罗多村的酒席禁令,是基层自治在移风易俗中的一次勇敢探索,其背后是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对淳朴乡风的坚守。这场探索告诉我们,基层自治的生命力,在于尊重民意、兼顾情理,在于既能斩断陋习的枷锁,也能守护人情的温度。唯有如此,才能让移风易俗真正得到村民认同,让乡村在摒弃糟粕、传承美德中,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向提升,让淳朴乡风成为乡村振兴最动人的底色。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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