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二手商品,也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河北工人报、人民日报      阅读 

  在论坛上买了别人出让的闲置物品,如果不满意,可以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在平台的店铺里买了一个二手包,如果不满意,可以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去年3月,家住四川成都的区女士在某平台一家店铺花了4500元,买了一个二手手提包。

  在交易过程中,客服告诉区女士,因为二手商品具有特殊性,确认发货后非真假问题不退不换,区女士答应了。

  收到包后,区女士发现包上有部分区域颜色和其他地方有些许不同,怀疑包被补过色,便主张“无理由退货”,遭到店铺拒绝。

  于是,区女士先是向平台投诉,无果后又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退货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络购物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但二手商品有其特殊性,购买者也能享受该权利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该箱包店在某平台开设网络店铺,专门从事二手奢侈品销售,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销售二手商品的经营者,应依法保障消费者享有的法定无理由退货权利。

  商品在性质上不存在不适宜退货的情形。此外,经营者还负有如实全面披露商品情况的义务。综上,对区女士的退款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说案例、讲法律,本期“说法”关注二手商品交易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

编辑: 李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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