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以“信息差”拒绝优待献血者?

中安在线  黄齐超    阅读 

  吕先生累计参与无偿献血57次,依据《西安市献血条例》,其持有的荣誉A卡可享受市属A级景区免票等优待。2025年12月21日,他带父母前往西安赵公明文化景区游玩时,出示荣誉A卡及身份证申请免票时,却被景区以“未接免票相关通知”为由拒绝,要求支付50元门票。事后,吕先生将涉事景区经营者诉至法庭。2026年1月19日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景区负责人承认存在工作错误,同意退还门票款。

  吕先生累计献血57次,总献血量达2.2万毫升,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及“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按照西安市的政策,持荣誉A卡的市民,可以享受免票游市属A级景区的优待。然而,当吕先生持卡和身份证前往西安赵公明文化景区游玩时,却被景区以“未接到免票通知”为由婉拒,最后不得不购票进入。

  免票游市属A级景区的政策,这是西安市政府对献血者的褒奖,以此传递“好人有好报”的公益导向。西安市与其他地方一样,也出台了对无偿献血者的“三免政策”——免景区门票、免公立医院挂号费、免城市公交车票。现在,涉事景区却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拒绝执行,既反映出他们对公益精神的漠视,也暴露出政策执行中遭遇了梗阻。

  “未接到通知”,这算理由吗?肯定不算。现在的网络搜索非常发达,政府推出的政策,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轻松找到,根本不需要政府将纸质的红头文件送到景区。所以,在笔者看来,该景区婉拒吕先生,根本不是“信息差”的原因,而是考虑到自身利益,不愿落实政府的优待政策。

  涉事景区消极执行优待政策,对此,我们应当予以批评。不过,也要反思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据悉,政府推行善待献血者的政策时,通常会对景区、医院、公交等公共服务企业进行补助,弥补他们因执行优待措施产生的运营损失,从而激发承接方落实政策的积极性。涉事景区对持荣誉A卡的吕先生消极执行优待政策,是否因补助机制的匮乏呢?

  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应当从三个方面改进:‌一是政府层面,建立实时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政策通知直达执行端,并建立健全补助机制;二是景区层面,加强员工培训,普及政策知识,要求员工灵活对待;‌三是社会层面,倡导公众监督,鼓励献血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倒逼公共服务提升。

  无偿献血者用鲜血呵护他人的健康,延续他人的生命,其奉献精神本应得到全社会的礼遇。他们的奉献不应被冰冷的系统或僵化的规则消解。唯有将政策善意转化为执行温度,让每一份奉献都被看见、被尊重,城市才能真正成为“好人有好报”的温暖家园。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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