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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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根据12月25日省环委办发布的《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12月26日18时我省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经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决定发布滁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26日18时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滁政办秘〔2024〕30号)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一、建议性措施

  (一)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三)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四)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应落实Ⅱ级响应减排措施;

  (二)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三)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四)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五)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七)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八)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九)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

  (十)加强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十一)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上述措施落实到位。

  建议性措施包括:

  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滁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

  编辑丨沈永清

  初审丨陆璞

  审核丨美桂

  审签丨张伟

  来源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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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程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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