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优化土地利用,推进存量资源转换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低效土地和存量建筑,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芜湖市存量土地混合与兼容利用及建筑功能合理转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25年12月10日正式印发实施。12月25日,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暂行办法》内容进行解读。

据介绍,《暂行办法》从适用情形、建立正负面清单、简化审批流程、其他相关情形的处理方式等四个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和支持政策。
《暂行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人采用土地混合或兼容利用方式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城市更新,申请改变土地用途、变更开发强度或转换建筑功能的情形。申请人应确保申请内容符合生态环境、建筑安全、消防、人防、军事设施保护等方面要求。
建立土地混合、兼容及建筑功能合理转换清单。从鼓励混合、允许混合和禁止混合三个维度分别制定各类用地混合正负面清单。制定各类用地兼容正负面清单,并明确兼容比例管控要求,强调项目建设应统筹好主用途与兼容用途的关系,应保持主用途的主导地位并优先实现,兼容用途应始终服务于主用途。从建筑适建功能维度制定存量建筑功能合理转换正负面清单,转换比例可根据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确定。
简化审批流程,支持存量资源转换利用。《暂行办法》以土地开发利用为主线,将建筑功能合理转换统筹纳入整合为存量资源转换利用,按照“权利人申请—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市级部门审核”细化了存量资源转换利用办理流程。
同时,《暂行办法》明确了其他相关情形的处理。正负面清单未提及的土地混合或兼容利用以及存量建筑功能转换情形,需由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单独论证。采用完全改变土地用途方式实施存量资源转换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土地混合利用方式办理流程开展相关工作。(樊丽丽)
编辑: 贾良月

微信
QQ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