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75岁大爷因琐事放火烧山,获刑11年

中国消防、平安黔南      阅读 

  75岁的杨某林因生活琐事

  对社会心生不满

  但他并未选择合理方式

  去抒发不良情绪

  反而选择放火泄愤

  这个冲动之举

  不仅烧毁了大片山林

  也毁掉了自己的晚年生活

  据平安黔南消息

  12月19日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林

  放火罪一案

  并当庭作出判决

  下面跟阿消一起来梳理一下前因后果

  2025年3月

  被告人杨某林

  因生活中的琐事对社会不满

  竟在惠水县好花红镇附近山林

  故意实施放火行为

  造成大量山林被烧毁

  庭审中

  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被告人杨某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自愿认罪认罚

  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经综合审理认为

  被告人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对社会不满

  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

  后果以及其具有的坦白

  年满七十五周岁

  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

  法院依法以放火罪

  判处被告人杨某林有期徒刑十一年

  为了泄愤

  男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也为我们做出了警示

  要知道,星火燎原能毁千棵树木

  众人防火能护万顷森林

  千万别让一点小小的火星

  把山林化为焦土

  让无数心血付诸东流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

  类似因琐事或情绪失控

  就以放火方式

  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屡见不鲜

  以下案例同样发人深省

  对社会不满,男子烧掉5户房屋

  男子因长期游手好闲

  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

  多次扬言要烧掉

  与四户居民合住的木房

  某日,他酒后上头竟真的放火烧房

  导致包括他家在内的

  五户房屋及财物被烧毁

  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共计111.4179万元

  男子最终被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11年2个月

  阿消提示

  判决不是目的

  唤醒大家的责任才是关键

  生活中难免遇到不顺心的事

  理性沟通、合法维权

  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放火行为不仅会对生态环境

  公私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更会触犯刑法,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无论年龄大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漠视法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中国消防、平安黔南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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